一、指导思想
为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持续促进农村地区生活方式转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降低清洁取暖运营成本,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进行。
二、补贴范围
我市清洁取暖改造所有“煤改气”居民用户。
三、补贴期限
对清洁取暖“煤改气”补贴政策三年到期的用户,由于上级未出台新的补贴政策,为降低“煤改气”居民用气成本,确保居民温暖过冬,暂时实行过渡期政策;对清洁取暖“煤改气”补贴政策三年未到期的用户,三年补贴期不变。
四、补贴标准
每户“煤改气”居民用户每个采暖季由市财政给予1元/m³的气价补贴,每户补贴最高不超2400元。
五、补贴办法
1、方式
“煤改气”居民用户气费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进行。
2、气量确定
由市天然气公司根据用户当年采暖季实际用气量核定补贴金额。
3、流程
根据确定的“煤改气”居民用户实际用气量,按照政策核定居民用户享受政策补贴的气量及补贴金额后,由天然气公司书面汇总报送各乡镇(街道)。补贴费用实行“乡镇(街道)上报、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分户发放”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