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理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供应、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用气监管力度,着力强化燃气使用安全,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切实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关于燃气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孝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燃气安全工作制度,强化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月7日前)。在市级层面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后,各所涉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针对性强、符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的工作方案。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傅等主流媒体发布公告,动员基层组织、社会单位全员参与综合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8日至1月25日前)。各所涉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管”的原则,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立即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并及时督促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月26日至1月31日前)。各部门对已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回头看,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与经验,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制度,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