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切換到繁體版 网站支持IPv6
【文字解读】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孝义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稍门片区)控规调整方案》的解读
【打印】

文件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孝义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稍门片区)控规调整方案的批复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调整动因:为进一步提升南稍门片区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地块空间环境品质,结合南稍门片区最新优化的业态布局和概念方案,需对南稍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新调整。


政策咨询:孝义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0358-785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