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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孝义市税务局关于对《孝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机制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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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妥善化解和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更好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效能,构建和谐征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多点受理、首问到底、精细分流、联合处置、就地解决”为目标,多元化解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风险。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征缴争议处理过程及结果让地方党委政府满意、用人单位满意、相关个人满意。

三、主要内容

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机制,实现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实体化运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争议处理流程,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税务、人社、政法、司法、信访、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事项进行受理,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分类流转、事项办理、回复反馈、案卷归档、移交办理等程序处理。

四、具体细则

(一)受理登记

用人单位或个人反映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事项,受理部门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准确完整登记缴费人基本情况、来访时间、联系方式、反映主要事项等内容。

受理部门要落实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受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事项的人员负责落实受理登记、分类流转工作。

(二)分类流转

受理部门登记审核后,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事项,按照规定限时办结;对明确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登记后流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需多部门共同办理或职责不清的争议事项,登记后流转领导组办公室。

(三)事项办理

领导组办公室将流转事项进行梳理,分为一般事项和重大疑难事项。

1、一般事项流程设定

一般事项是指需由两个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其基本流程为:

(1)领导组办公室接收流转事项。

(2)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事项需要及部门职能,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采取联办形式办理受理事项。

(3)各联办单位依职权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向领导组办公室提供书面意见。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各联办单位的意见,将最终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缴费人。

2、重大疑难事项流程设定

重大疑难事项指重大、复杂、疑难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事项。其基本流程为:

(1)领导组办公室接收流转事项。

(2)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事项需要及部门职能,报请领导组组长同意后,纳入政法委“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处理。

(3)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处理办结后,将最终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缴费人。

(四)回复反馈

受理部门、领导组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缴费人。缴费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申请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行政诉讼。

(五)案卷归档

受理部门、领导组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征缴争议事项的受理、流转、处理、反馈资料进行归档。

五、适用对象

(一)用人单位或个人因社会保险费登记和关系转移产生争议的;

(二)用人单位或个人因社会保险费登记信息传递产生争议的;

(三)用人单位或个人因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产生争议的;

(四)用人单位或个人因社会保险费缴费金额产生争议的;

(五)用人单位或个人对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的特殊缴费应征金额有争议的;

(六)用人单位或个人对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加收有争议的;

(七)用人单位或个人对社会保险费退(抵)费模式、流程、金额有争议的;

(八)用人单位或个人对社会保险费待遇核定和支付有争议的;

(九)用人单位或个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检查、欠费追缴等事项有争议的;

(十)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事项。

六、解读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孝义市税务局


政策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孝义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0358-78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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