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孝义市能源局是孝义市机构改革组建新部门,成立于2019年4月,为孝义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孝义市能源发展服务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
(三)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市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电力运行管理。
(七)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八)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
(九)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推广及运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秘、保密、财务、资产、信访、统计、培训、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全市能源运行情况,分析能源运行动态,协调能源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参与协调全市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产、运、销、价的调节。
(二)法制规划及电力油气股。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布局重大能源产业项目,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提出煤矿升级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探索建立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负责能源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局重要文稿组织起草等工作。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拟订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全市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拓展电力外送市场,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交易机构运行。协调处理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承担电力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相关标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改革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牵头组织能源领域(煤矿安全除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能源(煤矿安全除外)产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煤炭开发与生产技术股。负责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管理。拟定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煤矿、洗(选)煤厂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及联合试运转审批,并负责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煤矿(含洗选煤厂)改扩建(含技术改造)审批。负责全市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煤炭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煤矿、洗(选)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制定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全市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煤炭质量管理。
(四)节能和能源清洁利用股。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市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拟订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试点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绿色能源、促进产业提质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煤电的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行业标准。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
四、领导信息
王宝龙(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负责局全面工作。
任君凯(副科级干部):协助负责局党组工作;负责煤矿(含坑口洗煤)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境内长输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负责包联防汛、防火工作。分管煤矿行业股、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股。
张国材(副科级干部):负责牵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分管电力股。
郭吉荣(工会主席):负责洗选储煤行业管理等工作;负责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河道堤防包保责任;负责工会工作。分管洗煤行业股、法制和改革发展规划股。
董旭阳(党支部副书记):负责机关事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档案等工作;协助负责党风廉政、机关党建;分管清洁取暖工作;分管综合办。
李宁(能源发展中心主任):负责节能降耗工作;负责财务人事教育。分管节能和能源清洁利用股、财务人事股。
任建康(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下乡扶贫工作。分管扶贫工作队。
五、咨询投诉受理
办公地址:孝义市新义东街55号
联系电话:0358-7900078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