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孝义市能源局成立于2019年4月,为孝义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孝义市能源发展服务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
(三)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市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五)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
(七)负责石油、天然气等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
(八)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九)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推广及运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组织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秘、保密、财务、资产、信访、统计、培训、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法制规划及电力油气股。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布局重大能源产业项目,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牵头负责能源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对外能源合作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煤炭开发与生产技术股。负责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管理。拟定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产能产量调控、生产技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煤质管理等工作。承担煤炭改革相关工作。
(四)节能和能源清洁利用股。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和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全市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领导信息
王宝龙(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能源局全面工作。
闫卫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能源局常务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管理、节能降耗、能源清洁利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人事等工作。
五、咨询投诉受理
办公地址:孝义市新义东街30号
联系电话:0358-7900078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