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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60582
著录日期:
2024-12-25
标  题:
孝义市能源局主要职责
孝义市能源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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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

(三)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市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电力运行管理。

(七)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八)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

(九)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推广及运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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