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分局。负责项目用地的初审、初核。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承担项目用地服务、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的协调、督促。负责开发区所涉自然资源业务的对上对接、衔接。协助所涉乡镇、街办做好卫片执法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心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开发区分局。负责项目用地的初审、初核。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承担项目用地服务、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的协调、督促。负责开发区所涉自然资源业务的对上对接、衔接。协助所涉乡镇、街办做好卫片执法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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