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建办公室
负责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人大、政协、工会、团委和妇联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档案及公文收发、材料拟写和信息编报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公共管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统计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协调教育、科学技术、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审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残联、文联、工商联、科协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公共安全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司法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和有需求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社区人员和网格员的管理服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社区(村)群众来信来访、卫生健康、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辖农村的街道可增加相关涉农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