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经联社基本经营制度;
(二)推进经联社市场经济体系建设;
(三)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做好经联社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监督管理、经联社集体资产财产管理;
(六)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服务网络;
(七)推动经联社经济结构调整,为居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居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居民增收;
(八)发展社区社会公益事业,搞好社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
(九)指导规划与建设,改善经联社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
(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社区人口素质;
(十一)指导社区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丰富居民业余生活;
(十二)负责社区的规划建设;
(十三)对社区居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四)对社区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社区家政、信息、劳务中介、社区志愿者等社区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等;
(十六)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扶贫救助;
(十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十八)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人民法治意识;
(十九)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
(二十)积极开展民事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区社会稳定;
(二十一)加强社区、经联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十二)组织好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居民自治,推动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经联社村务公开,引导人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十三)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的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工作重点;
(二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