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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73838
著录日期:
2022-06-20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函〔2022〕19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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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孝义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晋教基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吕梁及我市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中“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强化控辍保学举措,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孝义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清智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史东山   市政府党组成员、新义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郭政韬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俭宏   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科技局局长

冀小强   市民政局局长

周孝安   市司法局局长

苏晓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治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鹏飞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俊丽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武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玲玲   共青团孝义市委书记

侯艳红   市妇女联合会主任

任魏伟   市残疾人联合会主任

张红卫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刘丽峰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十六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郭俭宏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控辍保学各项工作。

四、工作职责

市教育科技局: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协调公安部门做好全市适龄儿童入学情况的比对工作,摸清失辍学适龄儿童底数;协调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做好失辍学适龄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各类帮扶惠民政策,优先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核查提供社区矫正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数据。

市财政局:负责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学校建设经费。

市人社局:负责依法调查处理未成年人务工情况和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及时提供脱贫户、监测户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市文旅局:负责加强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严禁在学校周边经营娱乐活动场所,严厉打击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行为。

市妇联:负责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就学合法权益。

团市委: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帮扶工作,组织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强化榜样教育。

市残联:负责提供适龄“三残”儿童基本信息,协助做好重度残疾儿童的“送教上门”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派出所为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提供辖区内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运用各种媒介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吕梁及我市的相关政策要求。

各乡镇(街道):负责摸清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脱贫户学生入学情况;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劝返失辍学学生复学,及时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督促指导所辖村(社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发现适龄儿童辍学,主动组织有关力量及时劝返复学。

五、工作重点

1.重点监测区域:偏远农村、脱贫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

2.重点监测学段:初中。

3.重点监测群体: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与社区矫正人员未成年子女、童工等。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摸排比对制度。每年新学期开学当月,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派出所,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统计符合当年入学年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并由市教育科技局汇总,与全国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比对,摸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建立常态化户籍、学籍比对制度。2022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报回今年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基本信息(附件1);市教育科技局负责汇总,并同全国电子学籍系统对比,填写完善《孝义市义务教育失学、辍学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压实“双线目标”责任。实施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即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村(居)民为一条线,市教育科技局与各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为一条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全力做好失学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形成政府主导推动,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保障体系。

(三)细化劝返复学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对排查确认已辍学的学生,按照“一生一案”(附件3),成立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组成的工作小组,制定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包保责任人,按照“应返尽返”的要求,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经责令改正仍然无效的,要及时向市教育科技局书面报告,教育部门组织对其监护人依法下达告知书。逾期未整改的,由市教育科技局会同司法部门依法敦促辍学学生尽早复学,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每一例失学辍学问题有效解决。

(四)落实帮扶保障政策。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加大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重点关注脱贫户、监测户子女,坚决杜绝因贫失学辍学现象发生。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学校、走访学生家庭等方式,了解贫困学生享受教育资助情况,确保教育资助等扶贫政策覆盖到每一名学生。

(五)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市教育科技局责成专人整理比对学生学籍信息,摸清人籍不一致的人数及原因,针对性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做到“籍在人在、籍随人走”。对仍存在人籍不一致的情况,每学期要造册登记,及时上报。对学生变动情况及时登记造册,详细核实记录相关情况,确保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情况底清数明,相关佐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六)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与已复学学生结对,结合实际开展心理辅导、帮扶帮教工作;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邀请家长到学校参观,沟通交流学生学习情况;建立“一人一案”制度,根据失学辍学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个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分类帮助,做到因人施教、因人保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联控联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共同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形成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控辍保学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严禁在学校周边开办娱乐活动场所,禁止娱乐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人社、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企业或个人的查处力度。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的论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平台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因地制宜开展学生、家长法制教育,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实行控辍保学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有关乡镇(街道)、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项开展检查指导,推动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落细。


附件:1.孝义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统计表

2.孝义市义务教育失学、辍学学生情况登记表

3.孝义市义务教育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表


咨询电话:市教育科技局 教育股 763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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