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切換到繁體版
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3-77220
著录日期:
2023-10-13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3〕33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61号),吕梁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吕医保发〔2022〕26号),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吕医保发〔2023〕3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3年预收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3年预收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享受资助的特殊参保人员具体资助标准和缴费标准为:

(一)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个人缴费全额资助,资助380元。

(二)对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资助,资助304元,个人缴费76元。

(三)对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100元。

(四)对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资助,资助342元,个人缴费38元。

(五)对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员按残联相关政策资助 304元,个人缴费76元。

(六)对市属改制企业职工(含市属未改制企业退休职工)个人缴费全额资助,资助380元。

(七)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执行。

享受资助且涉及多重身份的特殊参保人员,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资助,不能重复享受。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认定后经医保部门比对确认的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负担。残疾人员以残联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残联负责向财政申请。市属改制企业职工以改制办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财政按原渠道执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向财政申请。

动态调整前已参加居民医保的新增困难群体,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由医疗救助按规定给予资助,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个人参保缴费资金不退还。动态调整前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新增困难群体,其个人缴费自负部分由个人补缴,个人缴费资助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负担,财政补助部分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三、缴费时间

(一)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可办理缴费。

(二)错过集中缴费期且符合补缴政策补缴保费的,由医保中心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补缴,需全额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380元)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断缴1年以内的,待遇享受等待期3个月;断缴1年以上的,等待期6个月。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等待期。

(三)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新生儿缴纳保费,延续享受次年医保待遇。

(四)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退出其他制度保障3个月内,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普通参保人,由税务缴费渠道完成个人缴费,如涉及参保区域变化,由个人先行在拟参保区域完成参保信息变更,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完成缴费,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1.自行缴费。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协作银行网点自助机或柜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现金等线下渠道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参保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4年”。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APP、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等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4年”。

(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网,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未注册的可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缴费。

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录入身份信息、银行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等资料;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提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缴费人通过银行手机APP或柜台与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后,可在网上直接缴费。缴费人自行缴费时,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4年”。

(4)社保费专用POS机缴费

缴费人可以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5)现金缴费

为满足特殊人群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人民币在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6)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缴费

山西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在【家庭共济账户】模块添加医保个账共济关系后通过【家庭共济缴费】功能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缴。

2.集中代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自行缴费的可以选择由村(居)委会、学校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原则上由协办人员通过微信或协作银行手机APP等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统一缴费的由协办人员直接对接税务机关,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资料后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以虚拟户的方式进行申报缴费。

(二)资助参保人员,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认定,并进行全名单个人身份信息核实比对无误后报送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标识后,推送税务部门征缴信息系统。

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

对需个人缴纳差额部分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年限时,选择“特殊缴费”)办理缴费。

五、缴费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温馨提示: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渠道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才能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查询到缴费入库记录。为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只能查询到入库时间等信息,不显示具体缴费金额。

六、增加保障渠道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鼓励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意外伤害等补充医疗保险,通过商业保险形式增加健康保障渠道,降低医疗费用支出风险,切实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郭清智任组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杨凤鸣任副组长,医保、税务、宣传、教科、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残联、融媒体、医保中心、改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6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段琼同志兼任。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医保局、医保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按周统计缴费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并通报;主动申请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建立特殊人群参保台账及系统标识,做好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特殊缴费人群办理登记以及补助、资助资金的上缴,对错过集中缴费期且符合参保规定的居民补缴申请进行确认。各乡镇(街道)负辖区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督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参保台账等工作。税务局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统筹安排各税务分局(所)具体征收事项,及时汇总缴费数据并推送医保部门。财政局负责各类资助、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和征缴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教科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参保缴费宣传动员。民政局负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身份认定并督促及时缴费,确保缴费率达100%。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身份认定并督促及时缴费,确保缴费率达100%。残联负责城乡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身份认定、缴费资助并督促及时缴费,确保缴费率达100%。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认定、缴费资助。改制办负责市属改制企业职工和未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的身份认定。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

三是加快工作进度。为确保完成11月底征缴比例达到95%,12月25日前整体参保率达95%以上、特殊人群参保率达100%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在9月  日前召开征缴工作安排会议,全面铺开参保登记缴费工作;要主动对接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各税务分局(所)完成各行政村(社区)居民个人缴费的征缴登记、确认、统计,督促辖区内低保对象、监测对象、脱贫人口、残疾人员等及时缴费,确保特殊人群100%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进度缓慢、严重滞后、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的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督导、追责。

市医保局联系人:  王首相  联系电话:7860226

市医保中心联系人: 冀国攀  联系电话:7875060

市税务局联系人:  王  彬  联系电话:7892813


附件:孝义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表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文字解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解读

【图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解读

【视频解读】孝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政策咨询:孝义市医疗保障局  待遇股  0358-7860226

相关文档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孝义市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孝义市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

地址:孝义市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358-7828576

版权所有: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晋ICP备11003284号-1   网站标识码:1411810001

晋公网安备 141181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