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市审改牵头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孝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
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逐项确定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办理项,逐项制定办理流程,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同步调整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开有关事项内容,确保上下内容一致、流程明确清晰。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对列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制定简明易行、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针对性差异化监管措施,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四、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告知承诺、行业综合许可证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咨询: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审改办 0358-787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