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救并重,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救援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吕梁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孝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非煤矿山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详见附件3)。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2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市指挥部
指 挥 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总工会、市工科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市交警大队、国网孝义供电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孝义监管支局、市人武部、武警山西省总队吕梁支队孝义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孝义市移动公司、孝义市联通公司、孝义市电信公司、乡镇(街道)等其他单位。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市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值守专班,由市应急管理局带班领导任组长,值班科长及有关人员为成员(市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分级应对
市指挥部负责应对一般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超出本级应对能力时,在请求上级增援的同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市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3市现场指挥部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险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处置工作。
2.3.1综合组
组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
职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抢险救援组
组长: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山西省总队吕梁支队孝义中队,事发地乡镇(街道)。
职责:掌握事故动态,参与救援方案制定;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灾情侦察、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
2.3.3技术组
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非煤矿山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
职责:掌握、研判灾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从市应急管理行业专家库和抢险救援专家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专家组共同推选。主要任务:研判灾情,研究论证救援技术措施,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扩大措施建议。
2.3.4医学救护组
组长:市卫健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卫健局。
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市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2.3.5社会稳定组
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武警山西省总队吕梁支队孝义中队,事发地乡镇(街道)。
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开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2.3.6宣传报道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事发地乡镇(街道)。
职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引导舆情。
2.3.7应急保障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工科局、市能源局、国网孝义供电公司、孝义市移动公司、孝义市联通公司、孝义市电信公司、市气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
职责:组织交通运输、应急物资、通信、电力、医药调拨、后勤服务等保障,开展气象监测预报。
2.3.8善后工作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孝义监管支局、事发地乡镇(街道)。
职责:做好家属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3风险防控
市应急管理局要依法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要建立完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领域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预防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化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和隐患。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市应急管理局要充分运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安全风险监测监控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结合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检查执法、企业报送的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本行政区内非煤矿山的安全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对一般及以上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重点监控。同时与能源、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与共享机制。
4.2预警
市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行政区内非煤矿山一般以上安全风险监测、监控信息。经研判认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接收到有关自然灾害信息可能引发事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同时,市应急管理局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市应急管理局视情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预防性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排除前或者控制、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告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立即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同时报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市政府、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同时报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市应急管理局要及时跟踪和续报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省委、省政府,省应急厅、吕梁市委、吕梁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市应急指挥部立即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进行反馈。
5.2先期处置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市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5.3市级响应
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工作;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视情协调增派有关救援力量,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5.3.2二级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市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灾害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行动。
(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为救援工作创造条件。
(4)加强灾区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5)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
(6)组织展开人员核查、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
(7)做好交通、医疗卫生、通信、气象、供电、供水、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
(8)及时、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9)按照上级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省应急厅、吕梁市委、吕梁市政府和孝义市委、孝义市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
5.3.3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省和吕梁市指挥部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3.4响应调整
市指挥部或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3.5响应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救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一级、二级响应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三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救援力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是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武警山西省总队吕梁支队孝义中队、社会救援力量和市企事业单位人员。
6.2资金保障
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准备。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及时落实各类应急费用,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并督促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市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应急处置费用(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予以保障。
6.3其他保障
市政府对应急保障工作总负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7.2调查评估
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各级政府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和分析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附则
8.1宣传、培训和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同时,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市级响应流程图
解读链接:【图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孝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室 0358-787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