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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5-67843
发文机关: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0-28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5〕17号
发布日期: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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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孝政办发〔2025〕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吕医保发〔2025〕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享受资助的特殊参保人员具体资助标准和缴费标准为:

(一)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个人缴费全额资助400元。

(二)对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资助,定额资助320元,个人缴费80元。

(三)对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费120元。

(四)对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资助,定额资助360元,个人缴费40元。

(五) 2025年11月30日前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员(2025年新办证的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残疾评定)个人缴费全额资助400元。

(六)对市属改制企业职工(含市属未改制企业退休职工)个人缴费全额资助400元。

(七)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执行。

享受资助且涉及多重身份的特殊参保人员,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资助,不能重复享受。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统称为困难群体)以民政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部门核实认定后经医保部门比对确认的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负担。残疾人员以残联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残联负责向财政申请。市属改制企业职工以工科局(改制办)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财政按原渠道执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向财政申请。

动态调整前已参加居民医保的新增困难群体,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由医疗救助按规定给予资助,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个人参保缴费资金不退还。动态调整前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新增困难群体,其个人缴费自付部分由个人补缴,个人缴费资助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负担,财政补助部分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三、缴费时间

(一)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下旬至2026年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可办理缴费(现金缴费需在工作日内)。

2025年底前参保缴费的,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6年1月1日至2月25日前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二)全面落实“出生一件事”和新生儿“落地”参保惠民政策。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新生儿缴纳保费,延续享受次年医保待遇。做好高校学生参保工作,高校学生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学制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不再补缴,出现转学、退学、参军等离校情形的可申请退取剩余年度的医保费用。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财政按当地居民医保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三)错过集中缴费期且符合补缴政策补缴居民医保的,由医保中心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补缴,需全额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将分别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不低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等待期。

(四)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退出其他制度保障3个月内,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征缴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普通参保人,可通过税务渠道和山西医保“家庭共济”渠道完成缴费。如涉及参保区域变化,由个人先行在拟参保区域完成参保信息变更再操作缴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缴费:

1.自行缴费。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协作银行网点自助机或柜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现金等线下渠道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时,须对个人身份信息予以核实,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6年”。

(2)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可登录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时,须对个人身份信息予以核实,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6年”。

(3)协作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APP、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等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6年”。

(4)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网,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未注册的可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缴费。

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录入身份信息、银行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等资料;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提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缴费人通过银行手机APP或柜台与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后,可在网上直接缴费。缴费人自行缴费时,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6年”。

(5)社保费专用POS机缴费

缴费人可以到孝义市税务局府东办税厅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6)现金缴费

为满足特殊人群需求,税务部门开通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人民币在孝义市税务局府东办税厅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厅进行缴费。

(7)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缴费

山西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其近亲属参保缴费。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在【家庭账户共济】模块添加医保共济账户家庭共济成员后通过【代缴居民医保】功能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缴费。

2.集中代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自行缴费的可以选择由村(居)委会、学校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原则上由协办人员通过微信或协作银行手机APP等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统一缴费的由协办人员直接对接税务机关,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资料后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以虚拟户的方式进行申报缴费。

(二)资助参保人员,特殊人群(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由民政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部门核实认定,并进行全名单个人身份信息核实比对无误后报送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标识后,向税务征缴系统推送标识信息。对需个人缴纳差额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年限时,选择“特殊缴费”)办理缴费。

残疾人员、市属改制企业职工由残联、工科局(改制办)经办人员直接对接税务机关,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资料后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以虚拟户的方式进行申报缴费。

其他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渠道办理。

五、缴费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缴费人也可以到孝义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通过医保自助查询机查询个人参保及缴费信息。

温馨提示: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渠道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才能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查询到缴费入库记录。为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只能查询到入库时间等信息,不显示具体缴费金额。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参保扩面。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当前人口老龄化加速、群众参保需求差异化等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参保扩面落地,持续筑牢医保参保基础,避免出现参保断档、漏保等问题。同步优化参保服务,推广线上参保渠道;建立参保信息动态核查机制,定期比对人口基础信息、就业信息与参保数据,精准识别未参保人员并针对性动员;加强参保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告知参保状态、缴费提醒及待遇享受范围,提升群众参保获得感与满意度,推动参保扩面从“数量提升”向“质量优化”转变。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教体、民政、财政、残联、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医保中心、工科局(改制办)、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6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人社局(医保局)、医保中心要对接全程工作,强化基金监测,确保参保居民待遇应享尽享;税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残联、工科局(改制办)和16乡镇(街道)等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及时共享居民基础信息,提升动员精准度,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村(社区)、学校、医院、医保经办窗口等宣传主阵地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续保,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加快工作进度。各有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12月底征缴比例达到上级任务的95%,2026年2月25日前整体参保率达任务数的95%以上、特殊人群参保率达100%。各乡镇(街道)要迅速召开征缴部署会,全面推进参保缴费,联动相关部门完成行政村(社区)居民个人缴费的征缴登记、确认、统计工作,并督促低保对象、监测对象、脱贫人口、残疾人员等按时完成缴费。对工作滞后影响全市征缴整体进度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pdf


解读链接:【图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文字解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待遇股 0358-78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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