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颢(吕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孝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张红卫(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协助局长处理日常事务,协助做好全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派出所工作;分管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治安大队、民爆大队、经侦大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办公室、案管中心、新义派出所、崇文派出所、阳泉曲派出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田俊峰(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督察大队、反恐大队、国土大队、看守所、政工监督室、宣传科、工会、妇联、团委、一网通办、行政审批、西辛庄派出所、柱濮派出所、下堡派出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建岗(副局长),分管刑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反诈中心、警犬训练大队、警务保障室、中阳楼派出所、大孝堡派出所、兑镇派出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孔计全(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主持交警大队全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宪强(党委委员),负责驻京驻省接访工作,分管食药侦大队、信访科、高阳派出所、南阳派出所、杜村派出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亚宏(副局长、新义派出所所长),主持新义派出所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韩光晶(党委委员),协助宋建岗副局长分管刑警大队工作;分管胜溪派出所、振兴派出所、东许派出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 欧(党委委员),分管信通科、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安政务服务大厅、梧桐派出所、下栅派出所、驿马派出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