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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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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孝义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孝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市城市管理局下设孝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局队合一)、市城乡环境卫生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智慧城市服务中心、市胜溪湖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市公用和市政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基础设施、供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容环卫、空间管理和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市政管理制度规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涵、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照明、排水管网、停车场、公共站场和城市交通静态设施等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工作;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科学研究、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及创新、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三)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维护改造和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年度计划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收费项目的征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罚没收入的征收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和调整城市管理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定城市管理方面的价格和进行价格调控;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节水、道路挖掘占用、绿地挖掘占用、城建附加等政策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装备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用事业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照明和排水管网等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及市容环卫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达产达标;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城市抗洪救灾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负责对街容整修、立面整饰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市规划区内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负责城市广告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对城市违法广告的查处;负责对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的管理;负责夜间灯光设置的管理;负责设置道路指示牌和门牌标识牌的施工掘路许可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场地、绿地的设点宣传、商品展销、建筑施工、堆放物料和机具的管理;负责车辆清洗站设置的管理。依法对城市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城市清洁工程;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规划区内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参与新(改、扩)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利用开发规划,会同公安、规划等部门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规划,组织实施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夜景“亮化工程”的统一管理。

(八)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的推进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调度和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市政绿化养护、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发现、处置工作流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12319城管服务热线。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投诉和应诉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负责城管执法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对各供水、用水单位下达供水、用水计划指标;对排入城市管网内污水实时监测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和再生水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市场准入;负责城市管理系统的资质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指导和实施;负责城市燃气生产单位、经营单位的管理;负责城市燃气、供热市场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十二)负责紧急状态下城市防洪、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的应急工作;编制城市防洪、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城市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运行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城市管理系统的生产运营安全、质量、消防工作;指导系统内重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拟定、落实、考核工作;督促系统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市政公用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十四)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市城市设计的监督,指导全市开展城市设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局)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局)负责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置、外立面装饰、灯饰、城市雕塑及重要基础设置和公共配套建设工程等规划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街容整修、立面整饰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负责城市广告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对城市违法广告的查处;负责对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的管理;负责夜间灯光设置的管理。

3.与市规划、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职责分工。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后,要认真履行各自监管职责,配合做好违法情形认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指导监督等职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秘、保密、财务、资产、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贯彻落实有关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及综合交通建设、城市照明、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市政维护单位、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供水单位和供热单位等的考核、管理和准入、退出进行监管。指导全市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广告、市容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

(三)执法监督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负责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执法管理制度、城市管理法律文书、城管执法流程等工作;负责梳理、厘清各类行政处罚事项;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的审查、审核、存档等工作,指导城管执法案件听证、举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进行备案;负责城市执法案件会审;负责与政法系统等相关部门的情报交流、合作办案、案件移交工作。

(四)安全应急股(数字化城市管理股)。负责紧急状态下城市防洪、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的应急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和应急工作,负责城市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执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系统的生产运营、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本系统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市政公用设施事故的预防、应对、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城市管理执法网站等新媒体信息更新和后台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分析;负责受理、转办、反馈12345市民热线、12319城管热线、信访举报案件、媒体网络舆情等工作。

四、下属单位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局队合一)、市城乡环境卫生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智慧城市服务中心、市胜溪湖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市公用和市政服务中心。

五、领导信息

梁晓敏(党组书记、局长、队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雅(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市容市貌、车辆秩序、户外广告、空间管理、平安建设(综治)、森林防火(城市消防)、人居环境等方面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机动中队、城区各中队、园林绿化执法中队、队办公室、车辆秩序股、园林环卫考核股。

高亨善(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安全(含公共安全)、应急、环保、政策法规、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方面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安全应急股、综合管理股(预审、征管)、执法监督股、案件管理股、项目服务股、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公司。

田云峰(党组成员、副队长):协助局长负责宣传、机关、人事、财务、精神文明建设、扶贫(乡村振兴)、责任制考核、工会、统计、统战、计生、群团、妇联、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基层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机关党支部、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工会、团支部、妇联、纪检监督(纪检联络)室。

梁永吉(副队长、兼任公用和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市政道路、桥涵、照明、停车场、公共场站和城市交通静态设施等公用市政基础设施的运维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城市排水、排涝、防洪减灾等方面工作,负责郑兴公园管理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公用和市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市政股、路灯股、建筑市场执法中队、工程建设执法中队、房产市场执法中队、市政公用执法中队;

系:市政工程总公司、路灯公司、各生活污水处理企业。

王力宇(党组成员、副队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二次供水)、节水的管理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系:供水公司。

(城乡环境卫生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城乡环境卫生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城乡环境卫生中心党支部、垃圾分类办公室;

系:城乡环卫、垃圾分类市场化运维企业。

侯志刚(园林绿化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园林绿化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府前广场、人民广场、崇义园的管理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府前广场、人民广场、崇义园、水车队;

系:园林绿地管护市场运维企业。

郭晓东(智慧城市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主持智慧城市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市民热线处理中心。

薛志勇(党委委员、副科级干部):协助局长负责城市燃气、热力(清洁取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燃气热力股;

系:供气公司。

燕林斌(副科级干部):协助高亨善负责项目建设方面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郭亚兵(七级职员、兼任胜溪湖森林公园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胜溪湖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供热方面的管理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胜溪湖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党支部;

系:热力公司、汾阳中科源昌公司。

智(党委副书记):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矛盾排查、信访等方面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党委办公室、信访室。

杰(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乡镇中队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和乡镇联络做好乡镇中队管理、考核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城区中队党支部、乡镇各中队。

马小俊(城市警察大队大队长):负责城市警察大队全部工作,完成随机工作任务;

管:城市警察大队。

六、咨询投诉受理

联系电话:0358-7622789

办公地址:孝义市新义东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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