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我省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6号令),省发展改革委对《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晋发改法规发〔2021〕35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xfgwfgc@126.com,邮件主题名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修改意见”。
2.纸质信件: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129号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求”字样)。
联系电话:0351-3119188 0351-3119932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