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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1-16634
著录日期:
2021-10-13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义市2021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1〕10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义市2021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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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孝义市2021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遵照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2021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25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吕梁市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督察反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惩防并举,边整改、边规范,不断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对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督察发现问题反馈的函》指出的7方面93个问题,认真梳理整改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层层落实整改责任。通过积极整改,达到如下目标:

一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二是挖田造湖造景问题,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三是违规采矿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问题,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四是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分阶段或长期整改的,持续整治规范完善,尽快取消违法状态。五是卫片上报不实问题,通过拆除复垦、恢复土地原状、完善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等方式消除土地违法状态。六是征地补偿安置费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费用保障。七是往年例行督察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持续推动整改。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高标准完成,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郑洪泉兼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斌兼任,成员从市自然资源抽调,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和督促检查。

四、整改问题及责任划分

1.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9个,详见附件2)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对违法建设占用、撂荒、种树以及设施农业占用等问题,通过依法查处、恢复耕种、恢复原状、完善手续等措施,分类依法依规严格整改到位。三是制定和完善制度,强化新增耕地后期利用监管,严禁乱占耕地。

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相关用地单位

2. 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问题(9个,详见附件3)

整改措施:一是对反馈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到位,该报批的加快完善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消除土地违法状态,该拆除的立即组织拆除、恢复土地原貌。二是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补划,形成整改数据库,并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补划数据库。

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胜溪湖森林公园管理处

3. 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采矿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问题(6个,详见附件4)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确保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控新增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形成震慑。三是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从组织部署、制度建设、监管落实等方面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制度。

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林业局、相关用地单位

4. 违法违规占地问题(64个,详见附件5)

整改措施:一是对符合规划的依法依规查处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对于不符合规划的坚决予以拆除复耕,恢复土地原状。

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交通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相关用地单位

5. 土地卫片执法问题核查上报不实问题(3个,详见附件6)

整改措施:对上报不实的具体问题,认真核实纠错、全面审核后重新上报。

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用地单位

6. 征地补偿安置费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详见附件7)整改措施:积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费用保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7. 2016—2019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率较低问题(1个,详见附件8)

整改措施:针对未报即用问题。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对涉及地方经济建设、已列入规划且需抓紧建设的重点项目的用地,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基础上,加快报批,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村民宅基地及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妥善处置、规范引导,限期补办用地手续;对违反法定程序违规批准的临时用地,撤销批文,依法查处。针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批而未供问题,严格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完善土地指标回收制度、供地率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制度,切实推动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63号)要求,对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征地、供地措施,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重点项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进一步加大督办案件的督办力度,做到及时跟踪,精准指导,严格把关,确保按时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征地补偿安置费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规定,限期足额支付到位。针对卫片执法、违法占地问题,一是对重点项目违法占地,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加快报批,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宅基地及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违法占地,妥善处置、规范引导、限期补办手续,避免群众利益受损;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触碰法律红线、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问题,严厉打击,限期查处整改,做到“六到位”:该没收的要没收到位,该拆除的要拆除到位,该处罚的要处罚到位,该强制执行的要强制执行到位,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要处分到位,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到位。

责任单位: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住建局、相关用地单位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核、细化方案(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0月14日)

本次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各乡镇(街道)对照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开展自查自核。根据本方案内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要求。

(二)整改销号、上报成果(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

各乡镇(街道)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分类整改。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整改报告,不能按时报送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查缺补漏、完善制度(2022年7月1日至8月1日)

对整改问题“回头看”,进一步查找工作制度中存在的短板不足,不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乡镇(街道)是此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机构,研究细化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从严从快整改。所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承担行业领域问题整改责任,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快整改,推动形成积极履责、层层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整改情况和整改工作成效开展定期督导,落实销号式管理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实行整改情况月报制度,每月底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情况,并附相关佐证资料。对推动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

(三)完善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土地利用管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管理责任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附件1:孝义市例行督察发现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组   

附件2: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3:违规挖田造湖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4:违规采矿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5: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6: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7:征地补偿安置费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8:往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清单.docx


解读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义市2021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自然资源局  执法大队  788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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